公司業務發展了,分紅卻分不出來!拔业腻X花在哪兒了?”兩個出資者都懷疑對方在財務上做了手腳。
兩年前,張先生、李先生共同投資成立了A工程公司。張先生出資金、市場,占公司2/3股份;李先生出技術、資金,占1/3股份。張先生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并主抓市場、財務;李先生主管技術與施工。公司會計由張先生的一個同學擔任。由于公司人數較少,在兩年的經營期內,有長達10個月是會計、出納一人兼任[注:出納不得兼任稽核、收支、費用、債權債務賬目登記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]。
公司發展十分順利,第一年營業額達1000萬元,第二年前10個月營業額就達到1600萬元。業務發展了,問題也出來了:營業額不少,每項工程測算也有利潤,按理講該掙到錢了,但是公司總是處于資金緊張狀況,流動資金缺乏,該分紅分不出來。
這種狀況出現后引發兩個投資者之間的矛盾,他們都懷疑對方是否在財務上做了手腳。但從賬目表面上,兩個財務外行又都找不到問題所在,無奈李先生提出退股分家。
為了做最后清算,雙方請了財務公司做“第三方財務管理服務”,實施了15天的內部審計工作。結論出來后,兩個股東都有點傻眼:會計用虛支的手法分批把公司200萬元的資金挪為己用長達半年。
解決辦法 (一)財務公司為A公司制作了一套新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實施方案。理順投資管理與財務管理的銜接與溝通,建立規范的合同管理制度,除常規財務報表外又新設立了適合該企業經營特點的財務分析體系,使現有財務數據主動反映投資者的關注點。
(二)設立財務跟蹤機制對投資行為進行控制。聘請財務公司作為該公司的“公共財務總監”對公司賬目進行月審、季報、年終總結,直接對董事會負責。
(三)細化投資及收益的會計核算工作。重點加強公司現金流量及重大財務收支的核算。對公司專項資金、專題項目的實施進行事中、事后的專項財務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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